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南海区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5〕55号),围绕“好房子,南海造”目标,切实做好在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构建质量普遍的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普遍的问题。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及建材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2025〕17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工程质量溯源管理推行预拌混凝土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实行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留存暂行制度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建筑主要分部工程验收常见问题预防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站的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专项检查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结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为加强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工作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站领导担任,各监督室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检查人员为各监督组相关监督员。
1.各在建项目自查。各在建项目要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在2025年10月22日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上级相关文件以及本通知附件的检查表格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内容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工程质量隐患的要立即会商整改,并留置整改记录备查。
2.检查组抽查。本次专项检查以房建、市政监督组为基本单元,共设11个检查小组,采用市一体化系统中的专项检查模块进行检查,各监督组按照附件表格的内容对各自监管的处于正常施工状态的项目(主要是指主体施工或装饰装修阶段的省、市、区重点项目,住宅小区项目,体育馆、图书馆、艺术馆、学校、养老院等公共建筑,四层及以上的厂房,装配式建筑等)开展监督抽查,每个监督组抽查不少于三个项目(市政组按照项目实际开展监督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监督组督促落实整改,并在检查结束后把检查表格、执法文书复印一份交技术室汇总。
本次专项检查原则上选取各监督组工程进度为主体施工、幕墙安装、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施工进度为管道主体施工、土方工程施工、混凝土结构主体施工的市政工程进行抽查。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分为各方责任单位主体行为以及现场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六)工程实体结构强度、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节能构造、外墙饰面砖抗拉拔、防渗漏等检测情况;
(一)各有关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把全面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市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在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主要薄弱环节,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自身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方面负首要责任的定位,对标《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建筑主要分部工程验收常见问题预防工作指引》,牵头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要立行立改。我站检查人员将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是否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现场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检查组要提高认识,主动向被监督项目相关单位宣贯最新的质量文件要求,深入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通病。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必须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存在较大以上质量隐患不能现场立即改正的,要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责令停工通知书,对有违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行为的相关人员和企业发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并督促相关企业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限时落实整改并开展复查,确保发现的质量隐患按要求整改完成。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及时将相关检查资料、检查表格、执法文书录入市一体化系统,并做好整改跟踪工作,技术室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如发现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施工质量普遍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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